里水镇禹门污水处理厂配套截污管网工程—草场大道污水管道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市政建设指挥部的里水镇禹门污水处理厂配套截污管网工程—草场大道污水管道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立项备案,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根据《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南府[2008]130号)及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南发改[2008]69号)精神,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一、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市政建设指挥部
单位地址:里水镇新兴路10号
二、工程名称:里水镇禹门污水处理厂配套截污管网工程—草场大道污水管道工程
工程地址:南海区里水镇
三、资金来源:地方自筹
四、工程规模:本工程总投资约680万元。
五、施工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1年12月,计划竣工日期为2012年6月,总工期18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及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六、招标内容:本工程主要包括:路面拆除及恢复、管道土方开挖及回填、污水管道工程、检查井施工、顶管的工作井和接收井施工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
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八、投标资格条件: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只接受独立申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资质要求:要求参加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4、项目负责人要求:
4.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如在广东省以外注册的须具有同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注: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件规定:“持外省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暂不能跨省在我省注册”, 故在广东省以外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暂不能在我省执业。】;
4.2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3作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近三年(自2008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合格的日期为准)曾在广东省范围内成功独立完成过1个或以上的市政污水管网工程类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若所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均未能充分反映出此人为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须另提供由该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此人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证明作为补充资料原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4.4项目负责人必须从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在开标当天资格审查时未被锁定, 否则将不通过资格审查;
4.5在评标会议结束后,中标候选单位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原件交由招标单位保管,待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给投标人。且其项目负责人将由招标管理部门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中设为锁定状态直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5、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6、专职安全员:至少1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7、施工员:至少1名,具有上岗证或管理手册或聘任书(经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提供聘任书(经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还需提供培训合格证书;
8、拟派的施工管理人员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参与本工程的人员不得兼任,并且必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的员工,投标人还必须提供前述所有人员在投标人本单位(或其佛山分公司)所购买的2011年6月-2011年8月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由当地社保管理相关部门出具并盖章)。
9、投标人近三年(自2008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合格的日期为准)曾在广东省范围内成功独立完成过1个或以上单项工程规模在人民币4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污水管网工程类业绩【必须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交(或竣)工验收报告及中标公示(告)网页打印件,提供交工验收报告的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竣工验收报告的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其中:工程造价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当地政府的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并且所有相关业绩必须提供可直接查询到中标公告(示)的工程所在地交易中心网站(或政府的招投标主管部门网站、或政府门户网站中的招标投标相关信息发布栏)查询网址。】
10、企业2008年~2010年持续经营,提供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的2008年度~2010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1、其它要求:
11.1、如发现并经查证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将被列为佛山市南海区重点监控单位或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
11.2、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本工程只接受独立申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不同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招标人只接受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11.3、本项目要求投标担保应从投标人的基本开户账户中汇出。
九、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11年 12 月 2 日~2011年 12 月 7 日下午5时00分(北京时间)
十、购买招标文件及领取图纸光盘
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电子版)在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招标采购和资产交易中心会议室购买及领取,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和领取施工图纸(电子版)时不须携带任何证明材料。
时间:2011年 12 月 2 日~ 12 月 7 日(上午8:30~12:00或下午14:30~17:00)
地点: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招标采购和资产交易中心(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新兴路47号3楼会议室)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600元(含电子版),售后不退。
联系人:邵*** 联系电话:0757-86226579
十一、递交投标文件
须携带证明材料(原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及项目负责人施工业绩证明材料【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以及交(或竣)工验收报告。如果所提供的合同、中标通知书及验收报告均未能充分反映出此人为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须另提供由该项目的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此人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作为补充资料(加盖建设单位红章)。】;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施工员的上岗证或管理手册或聘任书(经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提供聘任书(经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还需提供培训合格证书;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相关人员的社保证明(2011年6月-2011年8月);企业施工业绩证明材料【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交(或竣)工验收报告及中标公示(告)网页打印件】;2008年度~2010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的原件备查。
递交时间:2011年 12 月 15 日 上 午 9 时 30 分~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资料同时递交。迟到的资格审查资料、投标文件(包括上述要求提交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将不予受理。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
递交地点: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新兴路47号3楼会议室(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新兴路47号3楼会议室)
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市政建设指挥部
邮政编码:528244 联系电话:0757-85618655
传 真: 0757-85619362 联系人:蒙***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路66号D座1004室
邮政编码:528000 联系电话:0757-86226579
传 真:0757-86226579 联 系 人:邵***
二O一一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