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2020年10月11月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整治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镇(街道)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管理责任,根据《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印发2020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管督查计划的通知》(南建水函〔2020〕14号)、《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印发2020年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建水函〔2020〕16号)等文件要求,2020年10月至11月,我局以“飞行检查”的方式,对我区存在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在建工地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范围为存在深基坑、高支模、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在建项目,检查项目采用随机抽选的方法确定。
10月至11月,我局随机抽查了西樵镇中骏山水珑院13栋、14栋住宅及佛山市南海区里水河流域治理项目(文教、白岗截污管网工程),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份,《责令停工通知书》1份,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动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检查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及个人进行动态记分,合共记45分。其中,西樵镇中骏山水珑院13栋、14栋住宅项目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不到位,我局对上述项目的施工和监理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和诚信扣分。具体检查情况详见***。
二、工作要求
(一)近期检查发现我区个别在建工地存在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未按要求进行专家论证擅自施工或未严格按方案及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等现象。各镇(街道)、区监督站要高度重视,加大施工现场危大工程监管力度,加强对危大工程的施工方案编制、审批、论证、按方案施工及验收情况的监管,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无施工方案、不按方案及操作规程施工或未验收合格进入下道工序等造成安全隐患的,应依法责令立即消除或限期整改;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应立即责令停工,对责令整改或停工拒不执行的企业,应及时提请上级部门进行处理。
(二)近期我局印发了《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印发南海区住建水利领域“奋战一百天 全年保平安”安全生产攻坚暨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行动方案的通知》、《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局关于迅速开展南海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等一系列安全专项检查方案,请各在建工地责任主体对照方案内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尤其注意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方面,自查发现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工人施工作业行为不规范等突出问题的,立行立改,确保我区在建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2020年10月-11月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整治检查情况汇总
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2020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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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1月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整治检查情况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