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准予佛山市禅城区文化产业协会住所变更登记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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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23日发表
佛山市禅城区文化产业协会:
你单位报来申请住所变更登记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你单位住所由“佛山市禅城区同济东路禅城区政府通济大院1307室”变更为“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路岭南天地商业街文会里WH401B铺”。
此复。
佛山市禅城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19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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