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2016年12月份价格投诉举报情况分析
一、投诉举报情况
截止到12月24日止,我局本月度共接到通过12358价格举报投诉电话、佛山市政府12345行政服务热线、禅城区睿智城市服务平台、佛山行政投诉电子监察系统等方式进行投诉举报件共计70件,其中有关部门转办68件、来电2件,办结数为63件,办结率为90%。
按来件性质进行分类,可统计如下:停车收费36件、房地产与物业管理18件、明码标价12件、其他4件。
二、情况分析
从接件情况看,本月价格投诉举报情况有以下特点:
(一)停车收费问题
本月停车收费咨询、投诉共36件,占总数的51.42%,主要反映的是住宅小区和医院配套停车场停车收费问题。根据群众反映的问题,我局就现行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放开住宅小区、商业配套、露天停车场停车保管服务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 2015 ) 483号)和《佛山市物价局关于我市医院试行机动车差别化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管理的意见》(佛价〔2013〕101号)的相关文件规定向市民进行了解释,引导市民理解不同性质的停车场适用不同的停车收费政策。本月,我局接到多名群众投诉反映我区一大型公办医院停车场收费人员收费混乱、存在多收取停车费的问题。接件后,我局约谈了该公办医院的相关负责人,了解到该医院近期引入新的物管公司,由于新的物管公司及其收费人员对停车场管理业务生疏,所以未能妥善向群众进行解释、造成群众误会。对此,我局督促该公办医院加强停车场管理、严格按照相关停车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同时,我局已协调该公办医院将多收取的停车费退还给相关群众。
(二)房地产与物业管理问题。
本月房地产与物业管理的咨询、投诉案件18件,占总数的25.71%,主要咨询反映新建商品房销售和物业服务收费等问题。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和《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关于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的通知》的工作要求,我局派出4名检查人员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巡查,对辖区内商品房销售过程中的价格行为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同时,我局对前期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项目作进一步的调查取证工作,后续我局将根据调查取证情况依法对其作进一步处理。
(三)明码标价问题。
本月明码标价问题的咨询、投诉案件12件,占总数的17.14%,主要反映的是商品零售和餐饮企业等经营场所的明码标价问题。根据群众投诉,我局检查人员对某连锁化妆品店进行现场检查,检查中发现该化妆品店对同一品牌不同颜色的口红存在价格标识不够明显的情况,我局检查人员现场要求该化妆品店对不同款式、不同颜色的口红要使用显著的标价牌进行区分和标示;我局同时要求该化妆品店加强对销售人员的培训和监管,进一步做好导购和价格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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