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佛山市禅城区放心消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南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优化市场消费环境,进一步强化消费环境综合治理和依法监管能力,提高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根据《***关于印发“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6号)有关“把强化消费维权、改善消费环境,作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供给与需求两端发力的重要举措”,以及《佛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佛山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更高质量的民生幸福城市”等要求,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佛山市禅城区放心消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孔海文(区委副书记、区长)
常务副组长:曹洪彬(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唐双喜(副区长)
成 员:王学堂(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何文志(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刘文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
洪俊辉(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常务副局长、发改分党组书记)
李 凯(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局长)
唐伟权(区民政局局长)
蒙海涛(区环境保护局局长)
黄吉亮(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常务副局长、城乡建设分党组书记)
杨靓毅(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绍华(区委农办主任、区农林渔业局局长)
董建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常务副局长、质监分党组书记)
江汉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常务副局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食药监分党组书记)
何永庆(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区文化体育局局长)
黄智斌(区财政局局长,区金融办主任)
丘少锋(区行政服务中心主任)
陈辅明(南庄镇镇长)
吉江鸿(石湾镇街道办事处主任)
颜雪锋(张槎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仕亨(祖庙街道办事处主任)
谢 杰(区消委会秘书长)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及职责
主 任:刘文华(兼)
副主任:程 翔(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副局长、发改分党组成员)
陈 娴(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副局长)
何育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常务副局长、食药监分党组成员)
余家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工商分党组成员)
许俊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质监分党组成员)
李伟民(区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区放心消费创建组织协调等日常事务。领导小组不刻制印章、不正式发文,创建工作结束后自动撤销。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