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安监〔2014〕52号佛山市禅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关于开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和加强冶金煤气安全监管的通知
佛山市禅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关于开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
和加强冶金煤气安全监管的通知
各镇(街)安全监管分局:
现将《佛山市安全监管局转发关于开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和加强冶金煤气安全监管的通知》(佛安监〔2014〕6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请结合《通知》精神,按照《佛山市禅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禅城区2014年冶金等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与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禅安办〔2014〕15号)部署,认真开展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和冶金煤气安全监管工作,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防范事故发生。
请各分局将《通知》迅速转达辖区相关企业,督促企业开展作业条件确认工作,并于7月2日前将有关开展情况报区综合管理科。
***:1.佛山市安全监管局转发关于开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和加强冶金煤气安全监管的通知.doc
2.转发国家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和加强冶金煤气安全监管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