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江国际商住中心项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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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20日发表
我局现正受理东江国际商住中心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根据有关规定,将项目环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基本情况 |
东江国际商住中心项目 | 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东侧、黎明路北侧 | 佛山市禅城区天运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佛山市禅城区天运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江国际商住中心项目 建设单位: 佛山市禅城区天运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东侧、黎明路北侧,东侧为原佛山市蓓蕾学校操场;南侧为黎明北路,隔路为慧港国际;西侧为岭南大道北;北侧为原佛山市蓓蕾学校(现改为石梁村办公楼)。 建设内容: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33459m2,净用地面积24575m2,总建筑面积(含地下室)114036.09m2,共分为两期建设,其中一期为沿岭南大道一侧60米外、项目用地控制线的范围内,主要以居住为主,规划建设3栋11层、5栋18层的高层住宅楼,建筑面积为48679.33m2。二期为沿岭南大道用地范围60m内,用地性质为商业金融业、办公、办公娱乐用地,建筑面积为65356.76m2,规划建设3栋主要以办公、酒店、娱乐等为主的高层建筑。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主要包括施工期的噪声、施工扬尘、废水、建筑固废等方面的影响,这些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除。 项目建成后,对周围可能造成的影响主要为: 1、水环境影响分析 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居民和配套设施生活污水。 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废气主要为厨房燃气废气、油烟、机动车尾气以及垃圾收集点产生的臭气等,将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 噪声主要为备用发电机、冷却塔、空调噪声,项目建成后利用绿化吸声、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可把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固废主要为居民、商铺产生的生活垃圾,以及餐饮产生的餐饮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时清理运走和有严控废物处置许可证的单位处理,不会对附近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餐饮废水经三级隔油隔渣池预处理达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小区内自建污水管网与黎明路现有污水管网衔接引入镇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经处理CODCr达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其余指标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标准后排入佛山涌。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为厨房燃气废气、油烟、机动车尾气以及备用发电机产生的废气等。 厨房燃气废气、油烟的排放量小,可通过各住户抽油烟机收集起来,经专用排烟管道引至楼顶排放;地下停车场采用机械排风系统,引至地面排放;地上停车场过自然通风稀释和绿化带吸收;备用发电机废气经计算,各污染物均可达到非道路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Ⅰ、Ⅱ阶段)》(GB20891-2007)中Ⅱ阶段相关污染物排放限值后经楼顶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通过上述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3、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1)、居民住宅楼每层楼的垃圾桶应加盖,保证每天清运不低于3次。 (2)、建议垃圾收集点仅作为对生活垃圾、餐饮垃圾的临时储存点,同时建议采用半封闭式的垃圾桶集中装运,应分别委托环卫部门、有严控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每天清运生活垃圾及餐饮垃圾。 根据《广东省严控废物处理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5号、2009年5月1日),饮食业产生的食物加工废物和废弃食物属于严控废物,因此本项目餐饮产生的废渣和潲水油必须按照《广东省严控废物处理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委托取得严控废物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收集、处理。为减少餐饮垃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环评建议采取如下防治措施: (1)、在厨房食品处理区内应设废弃物容器,废弃物容器应配有盖子,以坚固及不透水的材料制造,能防止有害动物的侵入、不良气味或污水的溢出,内壁应光滑以便于清洗;容器应该完好,防止废弃物泄漏。 (2)、餐饮垃圾暂存点应定期消毒,防止害虫进入、孳生。 (3)、提倡使用可降解的垃圾袋,严防垃圾直接落地。 (4)、委托具有严控废物处理许可证的单位每天完时对餐饮垃圾进行收集、处理,并建议加强管理,严防无资质人员私自收取。 建设项目投入使用后,只要物业管理部门加强对固废的管理,及时收集,妥善处理处置,则生活垃圾、餐饮垃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4、噪声 项目公用设备的机械噪声在采用低噪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位置并经减震、隔声、消声等治理措施,同时在项目周围设绿化带后,边界均达标排放。项目交通噪声在采取适当的管理措施后,可降低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的噪声防治措施经济、可靠,能使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佛山市、禅城区城市总体规划,项目建成后对于提高当地人民生活质量,完善区域市政配套设施、改善投资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本项目施工期内对水、气、声、生态环境等均产生一定环境影响,在切实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监理,文明施工的基础上,可使环境影响降至较低程度;营运期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在保证环保措施的落实后,可满足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按现有报建功能和规模,该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造成废水、废气、噪声污染及生态影响较小,建设单位若能在建设中和建成后切实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三同时”制度,加强环境监理,保证环保投资的投入,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则本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在次前提下,本项目的选址和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公示时间为2011年3月15日至2011年3月28日,如有异议者,可向公示受理单位反映或投诉。
受理单位:禅城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环境评价科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五楼(邮政编码:528000)
联系电话:0757-83280856
传真:0757-83280856
联系人:占天刚
Email: FSCCZHK00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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