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部署打好立法头炮
佛山日报讯 记者王亚亮、王轲 通讯员佛任宣报道:“十二年磨一剑,我们终于成为享有地方立法权的地级市!”我市昨日召开立法工作会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悦伦强调,要抓住获得地方立法权的重要契机,全面承接好开展地方立法工作的历史使命。
省人大常委会5月28日全票表决通过佛山等9市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时间的决定,昨天的会议是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召开的第一个立法工作会议。刘悦伦回顾了佛山12年不懈努力争取地方立法权的历程之后表示,地方立法权的获得,凝聚了历届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的心血,“在感谢历届党委、人大和政府的同时,更多感到的是责任与使命同在。”
“我们要努力开展好地方立法工作,为佛山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他强调,接下来要更新思想观念,强化立法质量意识,制定与我市改革发展相适应的良法; 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协同、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要大力加强立法工作培训,打造专业化、高水平的立法工作队伍。
刘悦伦说,佛山处于改革发展前沿阵地,目前仍承担***及其部委赋予的改革试点任务15项,省政府及其厅局赋予的改革试点任务25项。根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重大改革要于法有据的要求,佛山要把改革开放30多年的成功经验总结提升后上升为地方性法规,促进改革和法治同步推进,引领改革发展。
佛山制定的第一部法规会是什么内容,媒体和全市人民都高度关注。刘悦伦对此表示,制定好第一部地方法规意义重大,一定要打好立法“头炮”,高质量制定出佛山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增强全市人民对立法工作的信心,也为全省设区的市开展好地方立法工作作出表率。
前段时间,市人大常委会已在全市开展了立法调研,收集立法项目建议200多条,刘悦伦要求组织力量对这些立法项目建议进行研究和论证,坚持问题导向,找准突破口,选取群众最关心、最亟须通过立法予以推动的领域,尽快确定近期立法项目,争取制定一批高质量的良法,努力使佛山地方立法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为法制委员会组成人员以及首批立法专家顾问颁发了证书和聘书。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建丰代表市人大常委会,通报了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准备情况以及下一步立法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将坚持学习实践,以高度的责任感投身于地方立法;坚持党的领导,确保地方立法的正确方向;坚持人大主导,建立健全科学立法机制;坚持立法为民,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坚持开门立法,切实提高地方立法质量。
市长鲁毅代表市政府,通报了市政府配合立法和制定政府规章方面的有关准备工作以及下一步工作设想。鲁毅表示,立法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政府工作的全局,接下来我市将建立政府规章制定程序,健全立法工作制度;深入研究立法需求,科学制定立法计划;加强立法工作机构队伍建设,提高立法工作人员素质;建立监督和沟通机制,为立法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鲁毅强调,市政府将根据《立法法》、***和省相关规定,借鉴全国各地制定地方性法规的经验,结合实际制定我市规章和法规草案起草的程序,出台规范政府立法的“小立法法”。在我市的立法权限范围内,通过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制定地方性法规议案和政府制定行政规章的方式,切实解决我市经济社会改革发展中面临的重大问题。
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杨建华表示,市人大常委会将根据地方立法“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基本精神,以打造成为设区的市地方立法工作的“样板间”为标准,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地方立法工作,力争我市的立法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海祥、霍伙、林征也出席了昨天的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