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组织部坚持边扫边治边建
6月15日召开的全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会议及此前出台的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明确作出部署,要求在今年10月底前坚决撤换调整政治上不合格、经济上不廉洁、能力上不胜任、工作上不尽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佛山市委组织部对此高度重视,紧密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实施基层党组织“头雁”工程等重点工作任务,迅速部署安排,推动落实集中摸底排查和坚决撤换调整“四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工作。
扎实推进坚决撤换调整工作
市委组织部于7月下旬印发《关于全面开展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履职情况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区为单位,各区委组织部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各镇(街道)党(工)委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全面开展履职情况摸底排查工作,明确要以软弱涣散村、黑恶乱问题突出村、集体经济薄弱村、村级工业园整治难村为重点,广泛听取基层党组织和村(社区)干部、党员、群众意见,并加强与纪委监委、政法、公安、民政、农业、信访、审计等部门沟通对接,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思想政治情况、廉洁自律情况、履职工作情况、作用发挥情况等进行深入调查评估,并于今年10月15日前坚决撤换调整政治上不合格、经济上不廉洁、能力上不胜任、工作上不尽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各区委组织部通过专题会议部署,下沉镇(街道)、村(社区)督促检查,推动集中摸底排查和坚决撤换调整工作。
截至9月14日,我市已撤换调整13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镇街及时选派了具有丰富农村基层经验、党性强、能力强的优秀机关干部担任其中5个村(社区)党组织新的书记。
未雨绸缪制定干部调配工作预案
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出现职位空缺能迅速补齐,今年5月下旬,市委组织部印发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职责分工和干部调配的工作预案,明确职责分工,建立线索排查移交办理、查处涉黑涉恶干部信息通报、涉黑涉恶问题突出村(社区)会商、干部快速调配等四项工作机制。当中明确要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被查处确认涉黑涉恶且出现空缺的,可由镇(街道)党(工)委任命,也可以召开党员大会或党代表会议进行选举。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人选可从本村(社区)书记储备干部、“人才回乡计划”人选中物色;若本村(社区)没有合适人选的,可打破地域身份界限,从其他村(社区)物色;也可从上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选派,拓宽来源渠道。根据市委组织部的统一部署,各区、各镇(街道)也相应制定干部调配工作预案。
此外,市委组织部自去年出台实施佛山市干部双向挂职锻炼工作意见以来,已从市直机关、镇街基层物色推荐了130名优秀年轻干部开展为期两年的双向挂职锻炼,推动挂职干部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储备一批政治过硬、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出现岗位空缺时及时提供人选。
配足配强抓基层党建工作力量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市委组织部结合职能职责,把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作为治本之策、关键之举,按照“边扫、边治、边建”要求,推动实现扫一个、建一个、强一个的目标。坚持深入调查研究和系统谋划,用半年左右的时间,深入各区、各镇(街道)、各村(社区)开展广泛调研,反复分析研讨,制定出台我市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及实施村(社区)重要事权清单管理、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实施村(社区)无职党员设岗定责等“1+3”系列文件,围绕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和水平提出一系列战略举措和具体部署。
在坚决撤换调整13名“四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持续深入整顿42个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的同时,市委组织部统筹推动各区对一些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班子领导能力较弱、情况较为复杂的村(社区),结合实际需要,通过选派第一书记、片区民警担任党组织副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等形式,持续增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力量。
截至9月14日,我市严格按照省委组织部的要求,统筹市区职能部门,精心选派5名副处级领导干部和37名副科级以上干部担任驻村(社区)第一书记,同时南海区、顺德区、高明区、三水区等结合实际选派了69名干部担任其他村(社区)第一书记,禅城区、南海区、高明区、三水区等选派了426名公安民警担任村(社区)党组织副书记;顺德区选派了205名大学生到村任职锻炼,巩固和充实基层党建工作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