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年下半年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的通知
佛工总字[2010]27号
关于开展2010年下半年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的通知
各区总工会,市总直管工委会、基层工会:
为贯彻全总、省总和市委关于加强人文关怀,改善用工环境的相关通知精神,切实做好下半年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全市困难职工家庭情况调查
为准确掌握我市困难职工及其家庭的基本情况和相关数据,市总决定在8月上旬,对全市低保和低保临界困难职工家庭的生活、工作、子女教育等基本情况进行一次调查摸底。
(一)明确困难职工认定标准。此次调查摸底对象为全市低保困难职工和低保临界困难职工。
1、低保职工: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困难职工(禅城、南海、顺德区人均350元/月,高明、三水区人均310元/月)。
2、低保临界困难职工:家庭人均收入高于本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40%以内的困难职工(如:低保标准350元/月的地区,低保临界标准应为人均351-490元/月;低保标准310元/月的地区,低保临界标准应为人均310-434元/月)。
3、外来困难职工的认定:非本市户籍的外来困难职工应参照上述标准认定,并纳入到各级帮扶中心的困难职工档案系统软件中,在各类帮扶活动中实施帮扶救助。
(二)动态管理困难职工档案。按照《佛山市困难职工认定办法》的规定,把握好认定标准,做到应该纳入的不漏掉,不应该纳入的不扩大。要仔细了解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困难职工家庭是否做到了应保尽保,如有符合条件而未纳入低保的困难职工,所属工会组织要按照有关规定指导帮助落实低保待遇。同时,在深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困难职工档案,要及时把当年的困难职工的档案上报录入到“帮扶工作管理系统”软件中,对困难职工及其家庭成员的生活、工作、教育、医疗等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对脱困职工或已解决的问题要注明,对新增的困难职工或相关变动情况要及时补录。
二、继续打造工会“金秋助学”工作品牌
今年工会助学的主要对象是政府助学体系暂时没有覆盖,或者已经覆盖到但需要进一步救助的困难职工和农民工上学子女,以及就业困难的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
(一)具体资助对象包括
1、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但存在家庭成员患大病、残疾等特殊困难的低保边缘职工子女。
2、低保职工家庭中经过政府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难的职工家庭子女。
3、就业困难的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
4、在城市上学的困难农民工家庭子女。
(二)“金秋助学”活动要求
1、请各区工会在接到通知后,立即着手做好资助对象的调查摸底工作,建立健全困难学生助学档案。了解掌握当地政府的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助学政策体系,与相关单位沟通协调,实现助学工作的分工协作,避免重复救助。
2、要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的助学力量,多方筹集助学资金,采用单位或个人与贫困学生结对帮扶、对口资助、劳模爱心帮扶等形式进行助学帮扶。做好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工作,帮助确保他们顺利就业。
3、要做好对工会助学活动的宣传工作,深入报道助学活动,特别是开展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的经验做法和主要成果,报道在助学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事件和感人事迹。
请各区总工会于8月底前将金秋助学活动总结报告(含各区政府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助学政策体系的主要内容和实施情况)和统计表报送市总权益保障工作部。
(三)“金秋助学”资金分配
今年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下拨各区详细计划,待市总经审委对各区去年下拨专项经费进行检查后再下发。为了各区及时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先将今年用于“金秋助学”的专项资金分配如下:禅城3万元,南海、顺德各6万元,高明、三水各2万元,此专项资金只能用于已建立困难职工档案的职工困难群体。
三、积极开展各类主题帮扶活动
各类困难职工帮扶活动是工会组织开展职工人文关怀系列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工会要把帮扶工作作为促进职工群众认识工会、认同工会、相信工会,扩大工会影响力,提升工会凝聚力的重要工作来抓,尤其在重大节日期间,一定要根据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对困难职工(包括外来员工)及其家庭开展探视慰问、帮扶解困等主题帮扶活动,从而促进企业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四、有关事项
(一)制度严格,工作细致。一是严格资金发放程序,开展各类帮扶救助活动时,要建立被帮扶人员实名制登记表册,并建立电子档案。二是认真填写调查表格,所附表格要仔细填好。不要缺填、漏填,各级工会要监督落实表格项目的填写完整。
(二)认真做好数据统计材料总结上报工作。各级工会要切实做好相关工作的数据统计、经验总结、存档上报和宣传报道工作。一是各区总工会填写《佛山市困难职工情况调查汇总表》及电子版,市总直管工委会、基层工会填写《佛山市困难职工情况调查汇总表》、《佛山市困难职工家庭情况调查表》及电子版,于8月30日前上报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并在9月底前把职工档案录入到帮扶工作管理系统软件中。二是各区总工会,市总直管工委会、基层工会要做好“金秋助学”活动的情况小结和数据统计工作,填写《“金秋助学”活动统计表》及电子版,于9月3日前上报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三是各级工会要认真发掘总结就业帮扶、金秋助学等相关主题帮扶工作的经验做法、先进典型,通过工会组织平台和社会媒介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表格电子文档可登陆佛山市总工会网址http://www.fftu.gov.cn最新公告栏。
联系人:吕玉敏 电话:83611570
传 真:83611570 E - mail:fszgbf@163.com
***: 1、《佛山市困难职工情况调查汇总表》
2、《佛山市困难职工家庭情况调查表》
3、《“金秋助学”活动统计表》
4、实名制汇总表格填报的几点要求
二○一○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