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佛山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拟向社会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依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1个司机岗位。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
三、招聘条件:
报考者必须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男性,佛山市户口(禅城、桂城户口优先),年龄35岁以下(1977年3月1日以后出生),高中以上学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A牌驾驶执照,能熟练掌握中巴车型驾驶技术(3年以上驾龄优先考虑),无不良驾驶记录,熟悉市内道路路况。
2、身体健康,为人诚实,有较强责任感,服务意识强。
四、报名和有关要求:
招聘公告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告发布的10个工作日后可以开始接受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3月13日起至3月20日止(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佛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禅城区普澜二路8号7楼),联系电话:83992253、83997455。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及有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由市安监局办公室通知具体考试事项。
五、考试、体检、考核
1、笔试:相关专业理论测试等。
2、面试:面试结束后,
2、面试:从笔试成绩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是考察招聘岗位所需要具备的相关知识能力。
3、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60分为合格。
4、体检:从总成绩合格者中依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体检不合格者,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5、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人选。
六、公示与聘用
1、报名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择优聘用。拟招聘人选名单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正式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佛山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