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南区政府召开常务会议传达贯彻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
11月30日,潮南区政府召开常务会议,组织学习《***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及说明》,传达贯彻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审议通过《汕头市潮南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研究部署了营商环境建设、推进源头截污工程和交通安全等工作。
会议强调,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是一个具有极强思想性、政治性、战略性、前瞻性、指导性的纲领性文件,必将对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各级各部门要深刻领会《决定》精神实质,把学习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充分体现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推动学习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以实际工作成效检验学习的成果。
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把学习贯彻省委全会精神与学习******对广东工作的***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结合起来,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全会的决策部署上来,结合潮南的实际抓好贯彻落实。要聚焦产业转型升级,全力扩大有效投资,拓展空间统筹城乡发展,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改善民生福祉。要进一步提振精气神,切实做好年底各项工作,谋划明年的发展。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汕头市潮南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会议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对新时代广东工作“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的总要求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总体部署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精神,强化规划引领作用,明确全区乡村振兴的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全力推动规划落地实施。要强化主体责任,明确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把工作重点和主要精力放在抓乡村振兴战略落实上, 确保振兴战略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会议还研究并决定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