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检监察机关四结合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今年以来,县纪检监察机关继续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处了各类违纪违法案件63件75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5件7人,同时采取四结合方式,把查办案件与预防腐败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查办案件与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相结合。认真分析案件,查找案件发生的原因,督促相关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从源头上治理腐败。通过案件查办督促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制度100个。通过强化制度建设,规范了权力运行,切实把“权力关进笼子里”。
查办案件与警示教育相结合。对查处的典型案件,深入剖析,印制成警示教育资料、制成警示教育光碟等,在全县开展警示教育,切实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
查办案件与廉政风险防控相结合。通过深入分析发案的关键岗位、环节,明确风险点,提前预防,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结合案件易发多发的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在全县查找一级风险点102个、二级风险点84个、三级风险点83个;排查风险点岗位数260个,制定防范措施485条,谈话提醒156人,廉政谈话360人,警示提醒230人,警示告诫362人,警示纠错56人;进行预警纠正处置19人,教育提醒191人。在全县形成了“分岗查险、分级预警防范、分权制衡、分层追究”的预警防控模式。
查办案件与工作开拓创新相结合。通过查办的案件,不断拓展反腐倡廉源头治理领域,丰富源头治理内容,在作风建设、监督监察、信访维稳、政务公开、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等工作中创新了工作方式方法。如查处2012年以来在全县创造性地开展“问诊村官廉洁性”创建活动,有力维护了村干部清正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