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和失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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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9日发表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我区对坪山新区管委会时期以新区管委会、新区综合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坪山区成立以来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和《失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1: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失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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