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宝文函〔2019〕92号B关于宝安区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192090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区妇儿工委:
宋钊等3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区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收悉。现就与我局有关内容提出如下意见,供你们答复时参考。
近年来,宝安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按照《关于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动母婴室设施建设工作。目前,我局已于母婴逗留较多的区域建成5个母婴室(其中海上田园旅游区3个、区图书馆1个、区体育中心1个),均按照要求落实基本配置并正常开放。区图书馆还在母婴室配备了应急药箱和创可贴。今年,区体育中心计划在体育馆新建1个母婴室,满足群众需求。
同时,为提升母婴室的知晓度,我局积极推动相关单位做好母婴室地图上线相关工作,根据《深圳市宝安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宝安区母婴室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督促建设单位认真收集整理已建母婴室信息,并上传深圳市母婴室地图APP应用系统,方便群众查询使用;根据《深圳市宝安区妇儿工委办关于做好深圳市母婴室地图上线准备工作的通知》,督促建设单位核对、完善已录入的母婴室信息,包括容纳人数、图片信息、母婴室配置等,确保上线母婴室信息准确无误。
为进一步提升已有母婴室的管理和服务水平,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积极配合区妇儿工委,落实好母婴室建设和提升工作,进一步优化配套设施;二是加强管理维护,安排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做好母婴室的清洁工作,及时补给常用品,为群众提供舒适的母婴室服务;三是加强督导检查,年内开展对母婴室设施建设情况和使用情况的抽查,对发现的不足和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导纠正和整改。
联系人:朱 琳
联系电话:27751325
宝安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