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2009年度中心城区首批廉租住房安置抽签大会市房产管理局信息专报
市房管局和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组成的收购中心城区空置商品房工作组按照《收购中心城区空置商品房工作方案》既定程序和方法,积极开展中心城区空置商品房收购工作,目前已落实了金湖路37号、汕樟路113号两处建筑面积达1.87万平方米的收购。经对上述两处房产和现有存量房源进行筛选,目前共有240套房产套型面积适中、基本具备安置条件。中心城区2009年度廉租住房保障对象标准和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标准已经市政府批准,并于 在《汕头日报》公布,社会群众将按公告要求进行申报。
为加快2009年度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目标责任任务的落实,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将现有房源优先安置最困难的保障对象”的指示精神,8月上旬,市住房保障办牵头龙湖区、金平区和市总工会对金平区、龙湖区2008年申请登记在册的廉租住房保障对象进行了年度复核,经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确定了符合本次安置条件的保障对象,并于在艺都影院顺利举行“市中心城区2009年度首批廉租住房安置抽签大会”,市政府副秘书长陈新造到会并作***,市房产管理局、财政局、建设局、民政局以及金平区政府、龙湖区政府、市总工会等单位有关领导参加了大会,市公证部门对抽签过程中的合法性进行公证。此次安置对象主要条件是金平、龙湖区2008年已申请登记在册的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中持有《低保证》或《优待证》、且家庭成员持有《残疾人证》的“无房户”或“危房户”,以及金平、龙湖区2008年已申请登记在册的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中持有《低保证》或《优待证》且居住在北郊公园周转房的住户。安置对象还必须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且符合2009年度中心城区廉租住房保障标准。符合本次安置条件的240户保障对象在抽取择房顺序号后分别于8月27、28、29日分批按序进行择房。
下来,我市将通过抓紧推进第二批房源收购等工作进一步加大廉租房源筹集力度,切实解决城镇低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未能参加本次大会的住房困难群众,将按轮候次序逐步解决,今年底前争取再安置一批保障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