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庆县宝源林产化工有限公司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粤环[2007]99号)的有关规定,需进行德庆县宝源林产化工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的公众参与信息公示(第一次),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若您对该建设项目有什么意见或建议,请与我们联系,谢谢您的支持。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德庆县宝源林产化工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项目位置:肇庆市德庆县精细化工基地
工程概况:德庆县宝源林产化工有限公司拟在肇庆市德庆县精细化工基地投资兴建致力于生产无源元器件电子电镀材料建设项目。本项目主要产品类型包括开缸剂、混合剂、锡添加剂①、锡添加剂②、初级添加剂,厂区总占地面积18518平方米,总投资2000万元。
二、环评工作程序
环评单位接收委托→研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文件→初步现场踏勘→筛选评价因子、环境敏感点→公众参与公告→详细现场踏勘→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评价分析比较→广泛公众参与、提出环保措施、得出环评结论。
三、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
(1)德庆县宝源林产化工有限公司委托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国环评字第2303号)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评价单位根据建设项目性质、工程特性、工程规模及项目所在地环境特点进行评价,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项目的可行性。
(2)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环境现状监测、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工程分析、产生的污染源、事故风险等影响评价、环境治理措施为重点,同时也将对公众参与等作出论述,提出合理、可行的减轻环境危害的措施和对策,充分保证公众利益,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
(3)提出预防、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五条规定,国家鼓励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以适当方式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规定了公众参与的一般要求和组织方式。本次公众参与的范围主要为现有项目周边村民及与本工程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企事业单位、个人或团体。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目前建设项目周围原有的环境状况如何?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是什么?②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该项目的实施?③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五、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和反馈方式
即日起15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发表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六、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德庆县宝源林产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肇庆市德庆县德城镇康城大道东北侧李宅第3层
联系人:邝先生
七、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大沙头二马路陶乐大厦302(邮编:510000)
联系人:张***
电话:020-83878216
E- mail:yoke_z@163.com
德庆县宝源林产化工有限公司
2013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