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重症医学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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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1日发表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信息公告表 |
交易项目编号 | 汕公资建202****10037 |
工程名称 |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重症医学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立项批文文号 | 汕市发改投预[2020]24号、汕市发改投[2021]18号 |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 2020-440511-84-01-018477 |
招标人 |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 办公地址 | 汕头市长平路57号 |
招标代理机构 |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 |
设计单位 | 深圳建昌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勘察单位 | / |
联系人 | 郑***、马*** | 联系电话 | 0754-88905302、0754-88860978 |
工程地点 | 汕头市金平区长平路57号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大院一号楼东侧5至7层 |
建设规模 | 总建筑面积约39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重新规划病房和医护工作站,配备负压病房、重症监护室、普通重症病房等设置以及相应的抢救设备,包括工艺流程、区域规划、装饰装修净化系统、强弱电系统、医用气体系统、医疗设备配置等。其中,五层改建为神经内科ICU,改造范围约1250平方米,增设24床;六层改建为综合ICU,改造范围为约1250平方米,增设24床;七层改 建为呼吸科ICU,改造范围约1250平方米,增设23床。项目总投资348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937万元(其中建设装修费用415.45万元、重要材料及设备采购安装费用2521.74万元)、其他费用392万元、预备费160万元。 |
资金来源及构成 | 医院自筹 |
招标内容 | 1.设计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含BIM制作、编制并完成审核竣工图等)、专家咨询和评审、设计变更、全过程的技术把关及***服务工作、配合完成施工图预算审核、配合竣工验收服务等。包含对甲供材料部分的深化设计、校对修改、图纸审查和图纸送审等工作,并出具此项目各分项的施工图纸、施工说明等资料。各项设计在满足当前相关国家规范、标准、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基础上,做好与前期初步设计及现有系统的衔接,并对初步设计缺陷(如有)进行修复完善。 2.施工总承包范围:根据审定的施工图纸以及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包工、包材料(不含甲供重要材料及设备)、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程照管、施工现场必须符合“六个百分百”及创文要求、包招标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及、包结算、包竣工资料整理归档、包保修、包移交等,以及招标合同中约定内容。 |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对投标单位要求 | 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本项目投标之日已进入“汕头市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工程设计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建筑工程行业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2.根据粤建市[2015]52号文,广东省外企业及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相关信息须录入“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 3.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且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一致,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4.本工程允许以联合体的形式投标,必须以具备施工资质的一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须明确各方责任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且联合体任一方不能再与其他方组成另一联合体或独立申请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二、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不设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无须报名即可参与投标。若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数数量不足3家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为3到20家,招标人直接确定所有投标人为入围正式投标人;若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数超过20家、少于 50 家的,招标人采用诚信报价综合法直接确定20名入围正式投标人;若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数超过50家的,招标人采用诚信报价综合法先确定 50名入围投标人,再以诚信分排序确定20名入围正式投标人;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评标前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 三、拟采用评标定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提疑的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汕头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100/)(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然后点击进入“建设工程”模块,选择拟参投的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填写“招标文件登记表”,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提交”按钮(投标人应对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操作详见《建设工程投标系统操作指南(投标人)》及《关于汕头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 2.各投标人务必在提疑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以匿名的方式提出疑问。 3.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密切留意电子交易平台上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以电子交易平台公布的为准,地点为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汕头市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具体详见电子交易平台的“场地安排”。 2.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数字签名,并打印“投标确认函”。 3.逾期送达(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以及不按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和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于开标时间截止前到开标现场递交一套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投标人应确保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4.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内,由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即施工项目负责人)建造师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若联合体,则只需牵头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联合体,则只需牵头人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若联合体的,则只盖联合体牵头人的公章)同时准时到达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需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和标记,未按投标须知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汕头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发布。 |
发布媒体 | 汕头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交易场所 |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汕头市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 |
行政监督部门 |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4-88562182 |
项目核准部门 |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0754-88275115 |
监察部门 | 汕头市监察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0754-12388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1.5.31 |
日 程 安 排 表 |
提疑截止 | 2021年6月3日 17:00 |
答疑公告 | 2021年6月7日 17:00 |
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 2021年6月22日 8:30 -- 10:00 |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1年6月22日 10:00 |
开标时间 | 2021年6月22日 10:00 |
备 注 | 各投标人务必在提疑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以匿名的方式提出疑问,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密切留意电子交易平台上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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