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创新专题)入库的通知
高新区、保税区、华侨试验区经发局,各区县工信局: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创新专题)入库的通知》(粤工信创新函〔2021〕44号)的要求,为做好我市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创新专题)入库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入库用途
本次项目入库分为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支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支持产业链协同创新试点等3类用途(对应要求详见***1、2、3)。
二、组织项目入库有关工作流程
(一)组织开展项目入库。请各区县工信部门按照相关工作指引,抓紧组织项目申报有关工作,严格对照申报要求,对项目的真实性、符合性和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等进行审核。请于6月25日前报送项目入库摸底情况(***4)。
(二)报送项目完工评价材料。请各区县工信部门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入库项目完工评价工作指引”有关要求做好项目完工评价资料,于7月10日前将拟申报“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的项目完工评价纸质版材料及上报文一式二份报市工信局(制造业创新科),并指导项目单位准备好完工评价相关工作。
(三)报送项目入库申报资料。请各区县工信部门于7月30日前将通过完工评价的拟申报“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支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支持产业链协同创新试点”用途入库项目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六份)及推荐上报文、项目入库情况表、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项目支持情况汇总表(一式二份)报市工信局(制造业创新科)。
三、做好项目入库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完善制度。请在认真总结以往项目入库工作基础上,规范项目入库的组织工作,加强项目入库制度的完善工作,压实责任,规范程序,高质高效有序落实项目入库工作。
(二)严格把关,严格审核。贯彻全省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对项目申报严格把关,原则上对全部入库项目进行实地核查,严格落实项目竞争性评审遴选,提高资金分配合理性,防止报大数,防止资金项目申报骗补。
(三)全面实行项目库管理。2022年省级产业创新能力建设资金全面实行项目库管理,未入库项目将不安排资金预算。
(四)落实项目管理责任。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原则,请各辖区工信部门落实项目管理责任,对入库项目的真实性和符合性负责,对入库项目后续***、监督管理、绩效评价、审计等负责。
***:1.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2.支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3.产业链协同创新试点申报工作指引 ( ***1-3 )
4.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摸查汇总表
5.项目入库情况表
6.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项目支持情况汇总表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6月15日
(联系电话:88992011,邮箱:stgxjcxk@126.com)
抄送:汕头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