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2019年1月25日保定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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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25日发表
保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傅君佳检察长所作的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9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智慧检务建设,打造过硬队伍,提高司法公信力,履行好维护国家 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任务,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力推动京津保地区率先联动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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