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龙岗区安全生产入库专家管理服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为规范龙岗区安全生产专家库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专家技术支撑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和《深圳市应急管理专家库及入库专家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我局研究起草了《龙岗区安全生产专家库及入库专家管理服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和《深圳市龙岗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深龙府规〔2020〕4号),现对此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0年10月28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愉龙路30号(龙岗区应急管理局515室),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lgjc@lg.gov.cn。
***:1.《龙岗区安全生产专家库及入库专家管理服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2.《龙岗区安全生产专家库及入库专家管理服务暂行办法(初稿)》起草说明
龙岗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10月16日
相关***:
***1:《龙岗区安全生产专家库及入库专家管理服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2:《龙岗区安全生产专家库及入库专家管理服务暂行办法(初稿)》起草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