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审计局深圳市内部审计协会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内审机构优秀审计项目评选的通知
深审〔2017〕280号
各内审机构:
为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和更好地服务组织发展的需要,发挥优秀审计项目的示范和导向作用,根据《深圳内部审计机构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办法》(以下简称《评选办法》),经研究,确定在年底前开展2016-2017年度深圳内审机构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评选范围是深圳内部审计机构2016年9月-2017年9月已实施完成的审计项目(已形成档案),评选条件按《评选办法》第三条执行,选送参评项目自评得分须达到150分。
二、评选标准
暂按《深圳市内审机构优秀审计项目评分标准——2017》执行(见***1)。
三、评选程序
(一)申报。各报送项目参选单位比照评分标准对本单位相关审计项目进行自评,根据《评选办法》的规定确定申报项目,在申报表(见***2)中填写自评得分结果。2017年11月17日前将参选项目档案卷宗及相关资料原件、申报表以及参选档案移交表(见***3)一式二份报送至深圳市内部审计协会秘书处。
(二)评选。根据《评选办法》的规定,评选工作由市内部审计协会《优秀项目评审专家库》中抽选相应人数的专家组成评审小组,按照《评分标准》对报送的项目和资料进行评审打分,评选办公室根据评分结果提出评选名单和评审意见,报送评选领导小组审定并公示。
(三)表彰。由市审计局、市内部审计协会公布内审机构优秀审计项目评选结果,并予以表彰。
联系人: 张玉姣
联系电话:83653874 邮箱:sznsxh@szaudit.cn
报送地址:深南中路统建楼1栋14楼秘书处
***1 深圳市内审机构优秀审计项目评分标准--2017.xls
***2 深圳市内审机构优秀审计项目申报表.doc
***3 参选《内审机构优秀审计项目》档案移交表.doc
深圳市审计局 深圳市内部审计协会
2017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