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湖南领的结婚证可以在深圳办理离婚手续吗需要哪些流程和资料
答:根据《***关于同意在部分地区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批复》(国函〔2021〕48号)、《广东省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粤民发〔2021〕69号)、《深圳市民政局关于深圳市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广东省实施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试点内容为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在试点期间(2021年6月1日-2023年5月31日),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现行《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和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户口簿和身份证。按照试点工作要求,当事人选择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申请办理婚姻登记的,除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和第十一条规定当事人需要提交的证件外,还应当提交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其他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按照现行内地居民结婚、离婚登记规定办理。
婚姻登记实行预约制,预约成功后,请按照预约日期和时段到场办理。
网上预约方式:
1.广东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https://www.gdhy.gov.cn/;
2.粤省事APP、“i深圳”APP;
3.“深圳民政”微信公众号、“广东民政”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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