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社会采购代理机构:
为全面了解2019年以来政府采购代理业务执行情况,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执业行为,按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要求,定于近期开展我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项检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现场检查时间为2019年11月中旬至11月下旬,具体时间提前一个工作日通知代理机构联系人。
二、检查对象。
本次检查代理机构共计9家。
三、检查内容。
2019年度我区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内容为:1.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实施区本级政府采购项目情况(开标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2.社会采购代理机构评审现场及管理、人员配备、保证金退还情况等;3.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的经营状况。
四、其他事项。
请各代理机构配合检查小组开展现场检查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按时反馈自查情况;在接到检查通知后,做好现场检查准备工作,准备好项目清单(纸质件和电子版)以及项目档案,并于检查日提供3台笔记本电脑(可读光盘)供专家查询信息和审阅评标录像。
专此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谷***(180****8421)
曾先生(0755-26660143)
深圳市南山区财政局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