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推进珠海市农业出口型生产基地(金湾区)大棚种植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珠金府办〔2011〕21号
关于印发《关于推进珠海市农业出口型生产基地(金湾区)大棚种植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
航空产业园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区府直属各单位:
《关于推进珠海市农业出口型生产基地(金湾区)大棚种植的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关于推进珠海市农业出口型生产基地
(金湾区)大棚种植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省、市、县(区)关于加快发展高效设施农业的总体部署,加快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业持续增效、农民持续增收,根据金湾区设施农业发展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金湾区现有耕地6.5万亩,主要集中在红旗镇。我区属温带半湿润季风气候区,气候温和,雨水充沛,光照充足,特别是早春气温回升快,且雨水少,光照充足,适宜发展设施瓜菜和设施花卉,是珠海市粮、国、菜等主要农产品丰产区。金湾区毗邻港澳,海陆空交通发达,为农产品的外输提供便利的条件。
随着农业结构调整,我区农业已逐步向各种优质瓜菜等高产值种植的方向发展,已建成了红旗湖东无公害蔬菜基地,但由于生产条件较差,投入少,设施简陋,生产能力低,我区的蔬菜瓜果种植仍处在传统方式种植及粗放式经营的阶段。通过推广大棚种植,可提升农业装备水平,提高土地产出率,促进农业持续增效、农民持续增收。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设施农业作为发展现代农业的突破口,围绕提升种植业的产业化水平,实行以市场为导向,以园区为载体,以农业龙头企业为引领,通过政府扶持、民间投资、企业带动、农民参与等方式,大力发展大棚种植,保障农产品安全,提升农业现代装备水平,提高土地产出率,带动就业和带动农民增收。
三、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用5年时间建设高标准大棚2200亩,实现年产值8000万,把我区建设成为全市重要的优质蔬菜产业基地和花卉产业基地。
(二)实施步骤
1.试点阶段。至2011年底为发展大棚种植的试点和启动期,计划建设大棚200亩,由区、镇两级政府安排扶持资金,牵动民间投资,带动农户参与。通过试点,探索设施农业高投入、高产出、高回报的发展路子,为大规模发展大棚种植积累经验。
2.发展阶段。2012年至2015年,为大棚种植的持续发展期,建设和完善出口等各项设施,大力开拓周边市场,尤其是大规模扩展到港澳市场。每年计划建设大棚500亩,由区、镇两级政府安排扶持资金,牵动民间投资,带动农户参与。
四、规划布局
(一)总体布局:全区要以红旗镇湖东社区和八一社区为重点,辐射带动周边镇村,形成全区全面推进的发展态势。
(二)区域布局:全区要按照“围城沿线、集中连片、线片结合、规模发展”的思路,实现一次规划,合理布局,逐年建设,不断壮大产业规模。
(三)品种布局:因地制宜,科学编制“一村一品”推进规划,提高特色优势农产品聚集度,培育专业村、专业镇。
五、资金来源及补贴标准
(一)资金来源
金湾区大棚种植推广试验期及大棚种植持续发展期所需的补贴资金由区、镇两级财政按5:5设立大棚种植专项资金(详见附表),不占用原每年区级财政安排农业结构调整资金的指标,并按每年度大棚建设的实际数量下拨款项。
金湾区大棚建设专项资金安排表
年度 | 计划建设面积(亩) | 补 贴 金 额 | |||
全钢构 | 水泥桩半钢构 | ||||
区级财政 | 镇级财政 | 区级财政 | 镇级财政 | ||
2011 | 200 | 50万元 | 50万元 | 30万元 | 30万元 |
2012 | 500 | 125万元 | 125万元 | 75万元 | 75万元 |
2013 | 500 | 125万元 | 125万元 | 75万元 | 75万元 |
2014 | 500 | 125万元 | 125万元 | 75万元 | 75万元 |
2015 | 500 | 125万元 | 125万元 | 75万元 | 75万元 |
合计 | 2200 | 550万元 | 550万元 | 330万元 | 330万元 |
(二)补贴标准
1.全钢构结构大棚建设每亩补贴5000元,水泥桩半钢构结构大棚建设每亩补贴3000元,补贴标准由区、镇两级财政按5:5共同负担。
2.区政府将积极争取省、市对大棚种植的扶持投入。省、市上级部门对我区大棚种植的扶持投入不影响区、镇两级财政对大棚建设的补贴标准。
六、申报对象、申报条件及申报流程
(一)申报对象
必须具有蔬菜或花卉种植技术和管理经验且资信良好的社会组织和个人,必须在当年完成大棚建设项目且已通过镇政府主管验收并全部投入生产方可申报当年财政补贴。
(二)申报条件
1.新建项目原则上要求大棚使用面积在10亩以上(含10亩);原址扩建项目要求新扩建大棚使用面积在10亩以上(含10亩)。
2.钢架结构大棚标准:钢架棚高不低于
水泥柱半钢架结构大棚标准:水泥柱棚高不低于,棚宽不小于,农膜厚度要求以上(或使用遮阴膜),水泥柱设置3排,边排水泥柱间距不大于,中间排水泥柱间距不大于,水泥柱截面不小于10cmx,柱净高不低于。水泥柱上设置钢架结构。(详见大棚设计标准图纸)
3.基地水利、电力、交通等条件良好。
4.基地土壤、水、空气等符合无公害蔬菜种植要求。
5.基地用地地势平坦,适宜搭建大棚。
(三)申报流程
1.每年年初大棚建设申报者向镇政府申报,镇政府统一收集后向区海洋和农渔局上报当年建设大棚计划,区海洋和农渔局联合区财政局根据年度农业生产布局要求下达各镇大棚建设指标,各镇政府根据下达的指标组织实施大棚建设。
2.申请者完成大棚建设并进行种植后向镇政府申请验收,镇政府组织镇农业部门、镇财政部门、行政村委会等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由镇政府向区财政局和区海洋和农渔局申请区级大棚建设财政补贴支付手续,经区财政局和区海洋和农渔局对所建大棚进行核查并报区政府审批后下拨。
七、资金管理
1.区财政对大棚建设的补贴资金在镇对大棚建设补贴资金到位后直接划拨镇财政,由镇财政统一支付。
2.资金支付由区财政局负责监督,区审计局负责审计。
八、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为加强大棚种植的管理,成立金湾区大棚种植工作小组,区政府主管农业副区长为组长,区财政局领导、区海洋和农渔局领导及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组员由区财政局、区海洋和农渔局、区审计局、红旗镇政府、三灶镇政府共同产生。镇政府负责大棚设施项目的受理申请和验收管理工作,区海洋和农渔局负责技术指导,监督并会同区财政局核准下达补贴资金,区财政局负责资金安排、拨付和使用监督。
(二)加强技术指导
1.搞好新品种引进。以市蔬菜推广站为依托,在本区内建设新品种、新技术引进和示范基地,通过引进新品种,逐步淘汰老品种,提高良种覆盖率。
2.由区海洋和农渔局、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市种植推广站共同建立互动的管理机制,负责对种植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推广、验收及病虫害防控的监督,保障我区大棚种植的落实、安全、成效等。
3.引进有经验、有实力的农产品流通企业,加强我区大棚种植产品的质量监管工作及保障大棚种植产品的销售。
4.加强培训与指导。重点培训一批村级农民技术队伍和科技示范户。
区政府成立设施瓜菜设施花卉生产技术指导小组,成员由区海洋和农渔局、各镇农技服务中心业务骨干组成,聘请既有丰富实践经验又有相当理论水平的2-3名专业技术人员长期驻地指导。
(三)产业化经营
1.市场体系建设
完善提高现有市场,尽快建立综合批发市场,为蔬菜、果品、花卉提供交易、物流服务平台。鼓励各镇组建瓜菜生产合作社或协会,合作社或协会与园区的农户利益紧密联系,实行互联、互助、互利,组成利益共同体。合作社或协会负责种苗及其他生产资料供应、生产过程全程指导监控、产品的销售等。合作社或协会实行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实施品牌战略
在提高农产品内在质量的同时,注重品牌培育,实施品牌带动,提高市场占有率。重点抓好生产、销售两个环节。生产环节做到每个区域统一品种、统一栽培模式、统一田间管理,并进行全程***技术服务、全程质量监控。在销售环节,进行农产品分级检验包装,贴牌销售。
***:1.金湾区种植大棚建设申请表
2.金湾区种植大棚建设补贴资金申请表
3.金湾区种植大棚设计标准图纸
***1
金湾区种植大棚建设申请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申请人 |
| 身份证号 |
|
大棚面积 |
| 大棚结构 |
|
大棚地点 |
| ||
村(居)委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镇政府意见:
(盖章)年 月 日 | |||
区海洋和农渔局意见:
(盖章)年 月 日 | 区财政局意见:
(盖章)年 月 日 |
注:1、此表一式四份。
***2
金湾区种植大棚建设补贴资金申请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申请人 |
| 身份证号 |
|
大棚地点 |
| 大棚结构 |
|
大棚面积 |
| 是否投入使用 |
|
建设时间 |
| 区补贴资金(元) |
|
完成时间 |
| 镇补贴资金(元) |
|
村(居)委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镇政府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区海洋和农渔局意见:
(盖章)年 月 日 | 区财政局意见:
(盖章)年 月 日 |
注:1、申请人须提供种植大棚验收资料。
2、此表一式四份。
主题词:农业 大棚种植△ 方案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纪委办,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各人民团体,驻区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