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山区民政局关于举行深圳市南山区设立及调整街道办事处方案听证会的公告
为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行政区划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和《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的规定,深圳市南山区民政局(以下简称“南山区民政局”)就深圳市南山区设立及调整街道办事处方案举行听证会。现将听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目的和内容
广泛、深入听取社会各界及公众代表对《深圳市南山区设立及调整街道办事处方案》的意见和建议,与有关单位及公众代表、有关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沟通交流,加强科学、民主决策。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9年3月7日(星期四)下午3:00;
(二)地点:南山区委大楼C0206会议室(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2号)
三、听证代表的组成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代表15人,包含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市民及企事业单位代表。
1.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共4名,由区人大、政协推荐。
2.南头街道、南山街道、西丽街道、沙河街道、蛇口街道、招商街道、粤海街道、桃源街道各推荐市民或企事业单位代表1名,共8名。
3.市民代表及企事业单位代表共3名,由单位、组织、个人自愿报名,报名时应当说明对听证事项的基本意见。持同类意见的申请人数超过预定听证参加人人数的,可以自行协商推荐听证参加人;协商推荐确有困难的,采取抽签方式产生。
四、旁听人员的名额及产生方式
旁听人员名额为10名,个人自愿报名,报名人数超出限额的,采取抽签方式产生。
五、市民及企事业单位听证代表、旁听人员的报名及确定方式
1.报名材料:
(1)报名表(附后),报名表中所有信息均需填写,否则为无效申请;
(2)申请人是个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身份证、户口本等)。
(3)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单位证明文件(相关政府部门批准的有效登记文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1份,以及指定代表的委托书1份、工作证及身份证复印件1份,均加盖公章。
2.报名方式:
通过深圳市南山区民政局网站(http://www.szns.gov.cn/xxgk/bmxxgk/qmzj/)自行填写报名表,连同身份证明材料,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
报名人员应确认表格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如填写虚假信息,一经核实,将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时提交身份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听证代表、旁听人员确定后,需将原件提交至南山区民政局核查(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1366号爱心大厦312室)。
3.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2月14日止
报名邮箱:mzjsqk@szns.gov.cn
联系电话:0755-86077805
联系人: 杜婉纯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1366号爱心大厦312室。
4.抽签方法
如报名人数超出本公告确定的人数的,南山区民政局于2019年2月15日上午10:00在南山区民政局三楼会议室组织现场抽签,报名人员可前来参加,2月14日将通过邮件或电话通知报名人员。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南山区民政局
2019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