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嘉美塑料制品(珠海)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一次性塑料餐具食用容器塑料文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的公示
公 示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 的有关要求,按《珠海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办法》有关程序,我局拟对嘉美塑料制品(珠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办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手续。
一、 项目基本情况
嘉美塑料制品(珠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位于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机场北路7号,占地面积为62651.8平方米,项目总投资8000万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10万人民币。2006年7月,该建设项目《嘉美塑料制品(珠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通过珠海市金湾区环境保护局的重新审批(《关于嘉美塑料制品(珠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珠金环 [2006]309号文)。目前该项目主要生产一次性塑料餐具、食品容器等塑料制品,环评中提到的其他产品尚未进行。目前该公司已完成主体工程的建设,该建设项目设计产量:一次性塑料餐具、食品容器等塑料品3000吨/年,实际产量为1800吨/年,生产负荷为60%,未达到竣工验收要求(生产负荷≥75%),应企业要求进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项目重视环保经营理念,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项目生产过程没有产生废水,有工艺废气、食堂油烟废气产生,工艺废气经过烟道收集后直接高空排放;固体废物进行分类管理,危险废物交予有处理资质单位处置;建立了环境管理体系和事故应急措施,规范排放口,树立标志牌,基本形成防治污染的能力。
三、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珠海市金湾区环境监测站2008年11月出具的验收监测报告,结果表明:该项目工艺废气排放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四、公示受理情况
欲知该项目环境保护的具体情况请致电或亲临金湾区环境保护局查询。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如对该项目通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出。
公示时间:
通讯地址:珠海市金湾区行政办公中心16号楼
受理电话:0756-7262190、0756-7799761。
珠海市金湾区环境保护局
二00九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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