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洲区组织召开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先行先试研讨会
根据《2009年珠海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先行先试实施计划》,香洲区的翠香街道办及其辖下青竹社区居委会被确定为民主自治试点单位。
为顺利完成试点工作,创新社区民主自治机制,推进我区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先行先试,6月30日下午,由区社区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区委副书记胡群胜牵头,区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区民政局、区委调研室、区法制局、翠香街道办、青竹社区居委会等单位的领导和相关人员召开香洲区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先行先试研讨会。
研讨会由区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主持,市民政局分管社区建设的副局长蒙志军、市社区办成员、北京师范大学政治发展与政府创新研究中心副研究员范时杰博士应邀出席了研讨会。
研讨会上,区民政局局长吴柏林、翠香街道党工委书记陈义火、青竹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陈铭良分别通报了前期准备工作和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区委调研室介绍了香洲区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思路和先行先试相关实施办法、实施细则的修订和要点内容。其他与会成员也从不同的角度对如何开展试点工作提出各自看法和意见。针对与会人员提出的难点、疑点问题,市民政局蒙副局长对试点单位的确定、社区民主自治的机构设立、功能机制的完善、社区服务的设施配备等进行了详细解释。范博士就社区民主自治的改革方向、目标、原则、方式方法和程序等问题进行了讲授。
胡群胜副书记在总结发言时强调,这次试点工作是市委市政府交给香洲区的重任,而且是社会体制改革的先行先试,是要在全省出经验出成绩的,大家一定要给予高度重视,特别是民政局,在民主自治方面是责无旁贷的。他要求我们既要进一步理清思路,要立足于青竹社区,根据青竹社区的人文思想、社会实际出发开展工作,又要放宽思路,勇于探索,在现有框架基础上不断完善,同时要抓紧时间,把握机遇,把试点工作做好,把我区社区民主自治推向一个新的台阶。
杨柳青副区长在研讨会即将结束时讲道,通过这次学习和研讨,大家对改革试点工作都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目标明确了,思路开阔了,接下来,区委调研室、翠香办、青竹社区居委会要把今天讨论的相关内容充实到方案、细则里,同时试点单位要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加强联系,共同把试点工作做好,为全省社区民主自治区创造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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