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起我区开展失业证换证工作
香洲区从4月15日起至7月15日止,对全区《失业证》进行重新审核换证,目前换证工作已准备就绪,由香洲区发放的《失业证》(包括万山、横琴、保税、原淇澳等功能区)持证失业人员可到区人力资源中心办理换证手续。
据有关负责人介绍,这次《失业证》的换证是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就业和再就业政策,保证再就业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真正实现对失业人员进行规范动态管理而进行的。换证对象是指持有本市《失业证》的城镇失业人员,换证时必须持《失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具有相应资格的失业人员还须提供相关技能、岗位证书或学历证书原件,并准备小一寸近照二张。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失业保险待遇证》原件和复印件。
失业人员到所在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原发证机构或换证机构领取并填写《珠海市失业人员情况登记表》,然后凭《失业证》、身份证到原发证机构提取个人档案,再带齐上述必备资料到换证机构办理换证手续,原来没有办过失业证需新办《失业证》的失业人员应到户口所在地的劳动保障事务所进行登记再申请办理。香洲区失业人员《失业证》的换证在4月15日至7月15日期间,可直接到香洲区人力资源中心二楼办理。
换证后,我市城镇失业人员的管理将按《珠海市城镇失业人员管理办法》执行,对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失业证》换证的失业人员,劳动保障部门将视其已就业,旧证已失效,不再享受失业人员的待遇和服务。 (魏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