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光明分局光明所开展三月酒类专项检查
为规范酒类流通单位、散装酒销售单位经营行为,根据2019年年初制定的重点工作计划,市市场监管局光明分局光明所(以下简称“光明分局光明所”)组织开展了酒类专项检查行动。
光明分局光明所对辖区内散装酒经营门店进行重点检查,现场核查其销售的散装酒品种、质量、外观,严防以劣质自制酒替代正规散装酒的情况。同时,执法人员检查了上述单位进货查验情况,比对进货单据、供应商资质证明文件以及检验合格报告等资料,检查其产品标识、销售记录等信息,一一比对其销售的散装酒标签信息与进货信息,确保上述单位销售的散装酒合法合规。为保证执法质量,本次行动光明分局光明所还联合了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对辖区内散装酒销售单位进行执法抽检。
截至3月7日,共对光明辖区内20余家酒类流通单位、2家散装酒销售单位进行检查,执法抽检散装酒6批次。下一步,光明分局光明所将根据执法抽检情况,继续落实酒类流通监管工作,依法查处违法经营单位,严防酒类食品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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