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仔街道举办依法文明养犬共建幸福家园法律宣传活动
在《珠海经济特区养犬管理条例》将于2015年6月1日正式施行之际,湾仔街道于5月22日上午组织街道综治办、司法所、禁毒办和莱恩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在湾仔市场附近举办了以“依法文明养犬,共建幸福家园”为主题的文明养犬宣传活动。切实推动辖区单位、市民做到依法养狗、文明养狗。
街道党工委委员陈坚志在活动现场中与宣传人员一道向居民宣讲《珠海经济特区养犬管理条例》,详细介绍了在辖区养狗的注意事项和作为狗主人必须履行的义务,并针对居民提出的居住小区内存在的不文明养犬和宠物的不良行为,进行条例政策解答。
活动中,工作人员向往来居民派发《珠海经济特区养犬管理条例》、《禁毒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小册子、宣传单张300余份。现场居民纷纷表示,对于文明养犬的宣传,他们将一直持续下去,不断用实际行动和加大宣传力度,让身边养犬的人都能做到文明养犬。同时,街道司法所也号召广大养犬居民做一个尽责任的文明养犬人,积极促进邻里和谐、推进文明城市建设。
为了进一步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和深度,湾仔街道还向街道各社区下发了一批 《 珠海经济特区养犬管理条例 》小册子,积极推进文明社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