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总工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一、罗湖区总工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罗湖区总工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三、罗湖区总工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罗湖区总工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区总工会内设两部一室一中心:组织宣教部(加挂区劳动竞赛办牌子)、权益保障部、办公室、区工人活动中心。工会主要有“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大职能。围绕“四大职能”,区总工会的日常业务工作包括: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执行罗湖区委和上级工会的指示。依照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2.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女职工特殊权益,指导推行集体协商工作,开展职业安全卫生监督管理工作。3.依法参加工伤死亡事故调查,依法参与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协调处理职工信访工作,协调开展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工作。4.指导基层工会及企业开展经常性的职工岗位练兵的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和提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协作活动,提高职工队伍素质。5.协助政府做好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6.代表职工参政议政,指导企事业单位抓好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建设好“职工之家”。7.抓好职工教育、培训和思想政治工作,努力发展职工文化体育事业。并争取条件建立完善职工疗养制度。8.承担工会对外交流活动,积极、稳妥地发展与港、澳、台地区以及其他国家友好工会的交往。9.依法抓好工会经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完成上交经费任务。10.巩固发展工会组织,发展壮大工会会员队伍,抓好工人阶级队伍建设及工会干部队伍的建设和管理。11.承担工会社团法人的审查、登记、批准、发证、建档的任务。12.完成区委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纳入2017年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户汇总录入机构为1户,包含独立核算机构1个,其中行政机构1个,与上年一致。单位年末实有人数17人,其中行政管理类事业编制9名(实有8人),附属编制1名,雇员1人,退休人员6人,离休人员1人。实有公务用车1辆。
二、罗湖区总工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三、罗湖区总工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决算2462.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62.86万元其他收入0.09万元。收入决算同比上年2088.***万元增加374.3万元,增长17.92%,主要原因是增加罗湖区工会换届选举经费、职工社保、职业年金、公积金调整经费等。
2017年度支出决算2462.98万元,较上年2138.06万元增加324.92万元,增长15.2%,其中:①人员经费增加135.56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的调整、2017年8月调入公务员一名;②公用经费增加14.85万元,主要是工会经费的增加;③项目经费增加174.5万元,主要是工会事业发展增加的支出。
2017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16.6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6.65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决算2462.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62.86万元,占总收入的99.99%,其他收入(利息收入)0.09万元。
收入决算比年初预算2129.48增加333.46万元,增长15.66%,其中:一般公共服务增加245.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增加65.29,住房保障增加23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决算2462.86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支出,支出决算比年初预算增加333.38万元,增长15.66%。其中: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69.83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45.2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增加53.19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增加172.18万元,其他群众团体事务增加15.71万元。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65.29,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44.9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年金缴费支出增加20.42万元,离退休支出减少0.13万元。3.住房保障支出增加23万元,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调整及新增人员的住房改革补贴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462.86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462.86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69.71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0.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1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62.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决算1840.68万元,占总支出的74.74%,主要为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基本支出比年初预算1678.78万元增加161.9万元,增加9.***%,主要原因是2017年8月新调入公务员一名及在职人员工资调整。
项目支出决算622.18万元,占总支出的25.26%。主要是工会开展各项工作所发生的开支。项目支出比年初预算450.7万元增加171.3万元,增加38%,主要原因是根据正向激励关爱职工工作要求,增加关爱职工四点半学校活动支出及离退休人员慰问支出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40.68万元。
人员经费支出467.56万元,占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25.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58.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9.55万元。人员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305.79万元增加161.7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8月新调入公务员一名及在职人员工资调整。
公用经费支出1373.11万元,占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74.6%,全部为商品和服务支出,比年初预算1372.99万元增加0.12万元,主要原因是新调入公务员公用经费相应增加。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支出3.34万元,实际支出共3.25万元,完成预算的97.31%,较上年3.30万元稍有下降,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本年预算支出0万元,实际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费本年预算0万元,实际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本年预算3.15万元,实际支出3.15万元,占“三公”经费总支出的96.92%,与上年持平。2017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3.15万元。
4.公务接待费本年预算0.19万元,实际支出0.1万元,占“三公”经费总支出的3.08%,较上年0.15万元减少0.0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哈尔滨市平房区总工会工作人员来深进行工会工作调研一次,人数为7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会2017年政府性基本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72.63万元,比2016年的1358.38万元增加14.25万元,增长1%,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较上年增加。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7.28万元,比上年6.88万元增加0.4万元;手续费0.12万元,比上年0万元增加0.12万元;物业管理费0.72万元,比上年0.87万元减少0.15万元;差旅费0.92万元,比上年0万元增加0.92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比上年0.22万元降低0.22万元;培训费0.05万元,比上年0.09万元减少0.04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0.15万元减少0.15万元;劳务费0.3万元,比上年0.15万元增加0.15万元;委托业务费0.3万元,比上年1.6万元减少1.3万元;工会经费1353.22万元,,比上年1337.15万元增加16.07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3.15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他交通费用6.52万元万元,比上年6.56万元降低0.0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6万元,比上年1.56万元降低1.5万元。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会2017年度政府采购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决算0.00万元。
3.2017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绩效自评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会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62.8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区总工会围绕罗湖全面振兴发展主线,在强化工会系统党建、深化工会基层基层建设、构筑普惠职工服务体系、提升工会维权维稳工作水平、团结动员职工建功立业等工作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如:圆满完成区总工会、区珠宝行业工联会等换届工作,进一步优化了区总工会领导班子结构;协办深圳市第九届职工技术创新运动会暨2017年深圳技能大赛“珠宝首饰营业员”、“保险从业人员”(寿险销售和车险理赔技能)两类技能竞赛,同时联合区人力资源局主办“贵金属首饰手工制作工”、“宝玉石检验员”两项区级技能竞赛;推进帮扶服务常态化、长效化和品牌化,通过开展“情暖职工友爱罗湖”行动,对60户困难职工家庭、83家企业工会2.1万名留深过年职工等职工群体进行关爱。
组织对 2017 年度1个纳入2017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财政资金99.9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区总工会以做强职工俱乐部服务阵地为目标,积极整合各类服务资源,把职工俱乐部建设成职工爱去常去方便去的“家”。2017年,新建街道、社区、企业三级职工俱乐部8家(街道级2家,社区级3家,企业级3家),支持已建成的职工俱乐部开展52项职工俱乐部活动;制定并完善了《罗湖区职工俱乐部建设管理办法》及《罗湖区职工俱乐部星级评定办法》,推进职工俱乐部建设活动规范化、制度化发展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 2017年 12 月 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 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5.部门需要说明的其他特殊事项。
我会无其它需要说明的特殊事项。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 “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4.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