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清明文明祭祀——致全市人民的一封信
尊敬的市民朋友:
你们好!
清明节是我国的传统节日,祭祀是对先辈的追思和悼念,更是对生者的启迪与激励,重在感情、贵在真诚。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灭火工作,共同打造平安清明、文明清明,保护珠海绿水青山,建设文明美丽珠海,特致信全市人民,携手度过一个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环保的清明节。
一、请广大市民谨记森林防火区和特别防护期。全市林地和距离林地边缘不少于30米范围为森林防火区。我市实行全年森林防火,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在森林防火区和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内,未经批准,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二、请广大市民遵守法律法规。根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珠海市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在森林防火区内,禁止上坟烧纸钱、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等;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违反上述规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请广大市民用实际行动倡导文明环保祭祖。根据《关于2022年清明期间暂停现场祭扫活动的通告》要求,清明期间我市暂停现场祭扫活动。倡议广大市民通过居家追思、书写寄语、鲜花代祭、网上祭扫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寄托追思、缅怀先人。市民可通过“粤省事”上的“云祭扫服务”模块进行线上追思。
四、请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身先士卒,做好表率。广大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要做“告别陋习,崇尚文明”的先行者和带头人,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自觉以文明安全形式进行祭扫,积极宣传森林防火知识,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五、发现火情及时报警。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请立即拨打报警电话:12119或119报警。
市民朋友们,让我们携手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就是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让我们共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的理念,用文明祭祀的实际行动,共同打造文明美丽珠海!
此致!
珠海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珠海市应急管理局
珠海市自然资源局
珠海市民政局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