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项目第三方验收测试合作单位的公告
为有效***监管难题,提升监管效能,我局于2015年底完成了珠海市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工程(校园食品安全试点项目)建设,按照珠海市2016年市政府工作任务要求,我局将于2016年开始建设“珠海市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工程(校园食品安全扩大试点项目)”,现向社会公开遴选该扩大试点项目第三方验收测试合作单位。
一、项目内容
在珠海市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工程(校园食品安全试点项目)14所试点学校的基础上,预计投入约700万元建设扩大试点工程。主要内容如下:
1.新增试点学校30所,安装监控***头、交换机、视频服务器、显示器等软硬件配套设施;完善系统设计及配置硬件设备,扩大和增加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数据来源,继续完善软件系统、完善风险评估体系,提高风险评估的准确性;
2.增加手机查看功能,开发手机APP,查看监控视频和珠海市食品药品科技工程系统;
3.增加查看监控视频的范围,让区、所监管人员和部分市民代表可查看监控视频。
二、遴选依据
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2号)。
三、参与单位需提交以下资料(一式五份):
1. 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证明原件。(查询证明中企业或其从业人员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资格审查不通过。近三年是自公告发出之日当月开始计算);
2. 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原件(备查)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提交“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第三方软件测试机构资质证书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第三方网络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原件(备查),提交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此项为必备条件);
4. 提交项目第三方验收测试的相关业绩证明(项目合同书关键页或者项目验收报告);
5. 第三方验收测试团队的能力相关信息,包括人数、专业职称资格证(附职称证书复印件)等;
6. 按照财政局核定此项目的第三方验收测试费133600元为基数,提交报价并承诺优惠折扣;
7. 服务承诺;
8. 如有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可随材料一并提交。
四、第三方验收测试合作单位服务内容:
开展对本项目具体建设内容的全面测试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软件功能、硬件设备指标、网络布线等第三方验收测试工作。具体要求按照珠海市信息化办公室的信息化项目验收标准开展相关工作。
五、报名相关事项
提交书面资质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包括:
(一)近2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不良记录,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二)具备相应的业务经营范围;
(三)有做过类似的项目经验;
(四)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请有意向合作公司于2017年11月29日前按要求,将相关资质证明文件以书面形式(均需加盖公章)报送市局办公室(
项目内容咨询人:李明伟 联系电话:2287178
资料提交联系人:赵锡华 联系电话:2287660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12号5、6号楼四楼4办公室)
2017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