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叶某某
港籍男子叶某某编造“富二代”的身份背景,追求女事主王某,以做生意等各种理由骗取钱财,从2011年2月至11月期间,共骗取约70万元人民币,叶某某将这些钱全部用于***,挥霍一空。
2011年2月,叶某某认识了王某(化名),叶某某吹嘘“父亲在加拿大很有钱,自己在香港开有公司”,编造“富二代”背景追求王某,信誓旦旦地承诺与王某结婚。
怀着对美好前景的憧憬,王某开始与叶某某正式交往。随后叶某某以开餐饮店、结婚定金等各种理由骗走王某约50万元人民币,全部***挥霍一空。同年7月,叶某某又假称要将香港的餐饮店隔壁的店盘下来,需要一笔钱,让王某找其姐姐借钱。王某的姐姐分三次将87000元人民币借给叶某某,仍旧被他用于***和挥霍。
2011年11月,叶某某认识了秦某(化名),又故伎重施,编造同样的假背景骗取信任,之后叶某某以过生日、去加拿大找父亲、结婚办酒席要定金等借口骗走秦某约人民币16万元用于***。
2012年7月16日,王某打电话找叶某某,正值他洗澡,秦某接起了电话,此时才东窗事发,二人才知道均被叶某某所骗,遂报案。今年10月上旬,福田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叶某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