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文体旅游局关于试点开展全流程电子审批业务的公告
为推进电子政务发展、倡导“无纸化”办公,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率,让文体旅游市场经营者能够在“足不出户”的情况下完成各项审批业务,我局拟选取三个审批事项,试点进行全流程电子化审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试点审批事项名称:(1)非出版物类印刷企业设立及变更许可;(2)出版物零售单位设立及变更许可;(3)出版物批发企业设立及变更许可。
二、方式及内容:自2015年7月30日起,以上审批事项全部转由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网上办结,我局服务窗口不再现场受理。申请人需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网站,点击“网上办事”模块,进行用户注册及登录,然后在“按部门办事”栏目中,查找到宝安区文体旅游局相关审批事项,按要求进行“在线申报”。申报完成后,打印受理回执。网上审批完成后,申请人持受理回执(需法人签字及盖章),到区政务服务大厅文体旅游局服务窗口直接领取营业许可证即可,无需申请人到窗口提交任何其他纸质资料(属于变更业务的需交回原营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三、其他注意事项:申请人进行在线申报时,所上传资料应为申请表及有关证照资料的原件扫描件或拍照件,必须清晰可辨并真实可靠。否则,我局将不予受理。对于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列为诚信黑名单,由申请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咨询及指导电话:0755-27753522,27755377。
宝安区文体旅游局
2015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