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办事处原村民非商品住宅建设遗留问题处理申报人两规三规加层名单公示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4月20日发表
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从2015年05月25日始--06月05日止,个人(单位)如对本公示的申请人自建私房、购买或合作建有私宅情况、或“两规”“三规”登记情况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不同意见以来人、来电、来信方式反馈至坪山办事处纪工委(办事处办公大楼10楼1010室,联系电话:84604810)公示期间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本公示结果无异议
特此公示
坪山新区坪山办事处
2015年05月25日
***
坪山办事处原村民非商品住宅建设遗留问题处理申报人“两规”“三规”加层公示名单.xls.xls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10-01 15:12:2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