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关于二氧化氯发生器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经龙岗区妇幼保健院研究,决定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合格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要求
我院以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一家符合资质的公司为我院提供全新二氧化氯发生器(含计量泵)2台,投标控制价为150000元。
二、项目名称
二氧化氯发生器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GFY-ZWCG1706)。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在深圳区域的销售授权书或者代理书(生产企业不需要提供)。所有资料需提供复印件盖公司公章。
(四)我院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质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龙岗区妇幼保健院采购活动的风险。
四、报名及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17年12月20日-12月26日(北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龙岗区中心城爱龙路6号,住院部16楼1616总务科。
(三)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28933003转8668
(四)报名需同时提交投标文件,内容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在深圳区域的销售授权书或者代理书(生产企业不需要提供)、参与投标业务代表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公司法人身份证明、公司法人及业务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所有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开评标时间:2017年12月27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评标地点:龙岗区妇幼保健院4号楼二楼阳光采购室。
3.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投标文件应标明正本、副本,一旦副本内容与正本内容相冲突时,以正本为准)密封加盖公章。开标后采购单位有权保留所有投标文件,不予退还投标人。所有投标文件请用密封袋封装好,开标时统一拆封。
4.其他要求
(1)投标人报名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
(2)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龙岗区妇幼保健院。
***: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二氧化氯发生器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
2017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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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二氧化氯发生器采购项目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