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龙华管理局关于宝昌燃气热电配套热网工程公示的通告
深圳大唐宝昌燃气发电有限公司拟开展宝昌燃气热电配套热网工程建设,该工程跨龙华区福城、观湖以及龙华街道,涉及我市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详见示意图)。
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可在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建设,宝昌燃气热电配套热网工程属于可在基本生态控制线内建设的“市政公用设施”,符合上述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日(2017年8月19日-2017年8月25日)。公示期间,如对该建设用地项目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华管理局联系,逾期视为无意见。自公示之日起,我局将在以下两个网站同时发布本通告,市民可登陆下列网站浏览查询: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http://www.szpl.gov.cn/)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华管理局
(http://lh.szpl.gov.cn/)
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23335809
***:宝昌燃气热电配套热网工程公示图
市规划国土委龙华管理局
2017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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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昌燃气热电配套热网工程公示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