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9批就业补贴初审结果公示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珠财〔2013〕208号)的有关规定,对单位或个人申请材料的全面性、真实性进行初步审核之后,正式审批之前,应将有关人员情况予以公示。现将近期申领岗位补贴、社保补贴、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失业人员培训补贴、技能晋升等初审情况予以公示(见附表),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申请补贴情况有异议的,请向我局反映。
联系人:曾海兵,联系电话:3389139,传真:3383205。
***:1. 2015年11月就业补贴初审公示(市就业资金)
2. 2015年第9批就业补贴初审公示(区就业资金)
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