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出台实施意见加强三防风险防控管理明确16部门及镇街三防责任重点
珠海首个防灾减灾救灾系统性指引——《关于加强珠海市三防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经市政府同意,近日正式印发实施。记者9月11日从市三防办了解到,珠海市16个职能部门及基层镇街被列为三防风险管控重点单位,《意见》对其防灾减灾救灾职责任务予以明确。
根据《意见》目标,珠海市将整合现有三防指挥机构相关成员单位的信息化资源,创新“互联网+三防”风险防控管理新模式,开创覆盖全市各区、镇(街)和相关成员单位的三防风险防控管理新格局。并建立三防风险防控管理子系统,实现三防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化、标准化和三防风险“识别—评估—防控”全过程的综合管理,构建三防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框架。具体工作为:涵盖江河洪(潮)水、暴雨、台风、干旱灾害性事件,立足于各级三防指挥部门以及区、镇(街)的三防风险,通过对各类风险进行识别和登记,着重分析风险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评估风险等级,为相关成员单位风险管控和后续工作提供依据。
《意见》对以上工作采取分步骤、分任务方式推进,自2017年起实施,截止到2020年,各时段落实以下任务:2017年,市三防办牵头,将编制完成珠海市三防风险识别及登记工作指南、珠海市三防风险评估指南。2017年下半年至2018年上半年,市三防办将首先在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海洋农业和水务、文化体育旅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行业开展三防风险防控管理试点工作。2018年下半年,市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本部门编制三防风险识别、登记、风险评估工作实施方案。2019年上半年,珠海市各区、镇(街)和相关成员单位根据市级技术指引,自行组织完成三防风险识别和登记工作,建立三防风险台账,完成本行政区域内三防风险分析自评。2020年,市三防指挥部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由第三方评估机构组织开展三防风险分析评估,最终实现珠海市三防风险防控对策的优化。(来源:珠海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