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龙岗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质量核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街道经普办:
为做好龙岗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质量工作,根据《龙岗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事后质量抽查方案》要求,我区于6月10-12日对各街道开展事后质量检查工作。通过抽查发现,企业漏登、数据录入错误、普查数据与企业财税资料不一致等情况仍有存在。现根据抽查发现的存在问题,请各街道于6月21日前按要求做好以下数据质量核查工作:
一、做好未登记企业的排查工作
针对普查底册标记为2-9的单位,各街道立即进行排查,若通过实地核查发现确实存在的单位,要求立即收集普查资料,待系统再次开放时进行补录。
二、做好指标核查工作
针对普查数据与原始财税资料数据不一致的单位,必须确保指标数据的填报和修改得到普查对象的认可,各街道要认真整理核查相关情况,并建立好相关台账记录。
三、做好数据检查工作
全面梳理检查普查数据的录入情况,若发现存在录入错位、错行等情况,请做好标记并立即提交修改清单,待上级普查机构同意后及时进行修改。
深圳市龙岗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6月14日
(联系人:邱岸红,联系电话:28949819,137****0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