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光明管理局关于深圳1220光明滑坡抢险救灾建设项目有条件建设区调整事宜的通告
为落实深圳12·20光明滑坡抢险救灾建设项目用地,我局近期编制完成《光明片区深圳12·20光明滑坡抢险救灾建设项目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现按照《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操作指引(试行)》规定予以公示:
一、调整内容
光明片区“深圳12·20光明滑坡抢险救灾建设项目”位于光明新区凤凰社区光侨路南侧、外环高速北侧、鹅颈水西侧,面积约34.5744公顷。本方案主要是对位于《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有条件建设区”的30.8899公顷进行调整,具体为:
(一)调入地块。本方案涉及的调入地块8个,即项目所在地调入地块,合计面积30.8899公顷。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农用地及其他土地,全部位于有条件建设区,现状为绿地。
(二)调出地块。本方案涉及的调出地块共2个,合计面积30.8899公顷。调出“地块一”为凤新路(规划路名为光侨路),面积13.2029公顷;调出“地块二”为凤新路(规划路名为光侨路)和光侨路,面积17.6870公顷。以上调出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城乡建设用地,土地利用现状为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法定图则规划为道路用地,实地为道路。
本次有条件建设区使用,调入、调出地块面积相等,在光明片区范围内实现等面积置换调整,预期性指标建设用地总规模增加30.8899公顷,不影响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等规划指标的实现(示意图见***)。
二、公示说明
本通告公示期7天(2016.10.25-2016.10.30)。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名联系我局。本通告除在《深圳特区报》公示外,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发布:
(一)网站
1.http://www.szpl.gov.cn(市规划国土委网站)
2.http://www.szgm.gov.cn(光明新区政府在线)
3.http://gm.szpl.gov.cn(我局网站)
(二)实地
1.光明大道1号光明新区管委会行政服务大厅
2.光明新区华夏路土地储备大厦一楼
联系人:苏工
联系电话:23466371、29937902(传真)
联系地址:光明新区华夏路土地储备大厦(邮编518132)
市规划国土委光明管理局
2016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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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坡地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