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加快推进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
为建立健全基层卫生监督协管制度,进一步优化公共卫生资源配置,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版)》、省卫生厅《关于确定广东省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首批试点地区及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卫办[2011]7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市于近期全面启动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5月10日,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市卫生监督局组织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加快推进我市协管服务工作。市卫生人口计生委食卫处主管领导、市卫生监督局主要负责人和各区卫生监督所主管领导参会。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之一,是以“卫生监督功能下沉,执法监督关口前移,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为目标,按照统一规划、整合资源的原则,依托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在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卫生监督协管制度,通过实施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及时收集上报公共卫生信息,有效打击违法行为和预防处置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2011年,卫生部卫生监督局确定我市为国家级“学校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课题试点地区,通过我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和各试点基层医疗机构的大胆尝试和积极探索,为今年国家正式开展协管服务工作积累了宝贵的实践经验。
深圳市卫生监督局 刘扩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