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文体旅游局关于龙岗区扫黑除恶专题文艺演出项目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今年1月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按照中央、省、市的部署要求,我区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将党委政府对扫黑除恶的决心和声音传递到基层、传递给市民,营造全民知晓、全民参与扫黑除恶的氛围。根据区委主要领导的指示,我馆计划开展龙岗区“扫黑除恶”专题文艺演出33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名称:龙岗区“扫黑除恶”专题文艺演出
(二)要求:
1、宣传“扫黑除恶”的重要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高度统一,节目有创意;
2、整台演出不少于70分钟;
3、活动对专题节目创作、表演、演出统筹规划等专业要求高,活动兼顾连贯性和公益性,需要有管理完善、表演水平精湛和具有相当艺术实力的艺术表演团体承办。
二、项目经费
总费用控制在231万元以内。
三、资质条件
1、依法登记注册成立的市内文化企业、专业演出团体、文化艺术类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且具备所投服务的相关经营范围。
2、具有专业创编团队;稳定的专业演员团队;专业舞蹈演员12人以上。
3、近三年有5个以上作品获市级以上奖项(奖项颁发单位须由市委宣传部或市文体旅游局主办),2017年以来承办政府大型演出招标项目,项目费用不低于100万(提供中标 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
四、公告时间 2018年10月31日起至11月6日止。
五、受理时间 相关申报材料请于11月7日下午18:00前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六、评选办法 项目评审小组将从申报单位的资质、经费预算、策划创意、团队保障、特色服务等方面全面评审,龙岗区文体旅游局领导班子会研究审定,最终确定、公布承办单位。
七、提交材料
(一)经费预算(加盖公章);
(二)活动方案(加盖公章);
(三)相关证明材料;
1、参选单位简介;
2、公司营业执照、企业法人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实施案例、获奖情况、相关照片,团队专业人员实力的相关资质资料(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以上(一)、(二)、(三)三类材料共2套按顺序排序,资料袋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应标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快递或直接送达深圳市龙岗区文化馆(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文化中心B区文化馆312办公室 联系人:谢*** 89558658)。
深圳市龙岗区文体旅游局
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