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龙华管理局关于龙华新城核心地区法定图则个案调整公示的通告
为加快推进司法设施建设,落实市政府工作部署,拟将位于南坪快速路北侧,新区大道西北侧用地进行规划调整。
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龙华新城核心地区]法定图则41-17地块部分用地(用地面积共约1203平方米)调整为特殊用地,规划调整后方案如下: 41-04地块,用地面积为85047平方米,用地性质为特殊用地;41-17地块,用地面积为143617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林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0天(2015年2月4日-2015年3月5日)。在公示时间内,如对上述调整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通过书面形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华管理局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本通告自公示之日起,市规划国土委龙华管理局将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市民可登陆下列网站浏览查询: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http://www.szpl.gov.cn/)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华管理局
(http://lh.szpl.gov.cn/)
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23335749,传真:23335701
***:[龙华新城核心地区]法定图则项目地块规划调整示意图
市规划国土委龙华管理局
2015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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