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新区城市管理局关于邀请参与立柱广告牌拆后设施物资回收竞价的通告
为了提升城市景观品质,按照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光明新区城市管理局将就政府投资建设的三块到期公益性立柱广告牌予以拆除,立柱广告牌拆除之后的设施物资因无法再利用,现予以报废处置。特邀请有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单位参与立柱广告牌拆除后设施物资回收的竞价。具体内容如下:
一.情况说明
1、项目名称:立柱广告牌拆除后设施物资回收
2、项目要求:
在深圳市注册且具备相关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单位均可以参加竞价;竞价单位需具备竞价的所需资金;本次三处“立柱广告牌”拆后设施物资统一竞价;竞价人自行前往拆除设施物资所在地实地察看了解设施物资的大小、形状、重量、堆放的位置及运输的难度等具体情况进行评估;竞得人需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施工单位对拆除物资实行吊装、切割、运输作业,确保安全生产;不得破坏现场绿地和植被、道路设施、电力和通讯设施等公私财物,如损坏上述公私财物须按市场价赔偿。
二.设施物资地点
三块立柱广告牌的位置分别是:光明大道与观光路交汇处北侧、南光高速光明出口与根玉路交汇处北侧、龙大高速与光明大道交汇处东北侧(见***一)
三.竞价文件
1、竞价企业相关的资格证书: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登记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如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也应提供)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递
3、竞价表:竞价表一式三份(见***二),需加盖公章,竞价表书递出后不予退还。
4、参与单位应各自承担所有与申请和提交申请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申请结果如何,我局无须对参与单位因本次邀标事宜引起的任何费用或损失负责。
四.竞价表的递交
1、请将竞价表于2018年5月24日当天上午9点至下午6点前书面交至我局,不接收其他交方式,逾期不再接收报价;
2、递交地址:光明新区光明大街411号光明新区城市管理局101室;
3、联系电话:0755-88211883
五.确定竞得人
1、根据收集的竞价单位的竞价表的情况,在我局召开现场竞价会议;
2、现场公布所有竞价情况,竞价最高者确定为竞得人;如竞得人放弃的,将按竞价高低顺延至下一位竞价人;
3、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在3日内与城管局签订相关协议;
六.其他说明
1、工程进度:竞得人将于签订相关协议2天内吊装、清运完毕,不得现场遗留废弃物;
2、如竞得人超过时间未吊装、清运的,视为违约,将按报价高低顺延至下一位竞价人;
3、本通告的解释权在光明新区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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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光明新区到期公益性立柱广告牌情况表
2、光明新区城管局立柱广告牌拆除后设施物资报价表
光明新区城市管理局
2018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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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新区到期公益性立柱广告牌情况表.docx
光明新区城管局立柱广告牌拆除后设施物资竞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