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公开招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和事业单位专技人员资格初审和面试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2012年2月深圳市公开招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公告》和《2012年2月深圳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赴外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考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公告》,为确保本次招考资格初审和面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考点资格初审和面试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 | 考场 | 学校地址 | 报到地点 | 备注 |
3月9-11日 | 中山大学 | 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二路74号中山大学北校区 | 医学科技综合楼5楼北多媒体室 | |
3月13-14日 | 深圳市 | 罗湖区田贝一路21号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 | 二楼201教室 | |
3月16日 | 中国医科大学 | 沈阳市和平区北二马路92号中国医科大学 | 大学生就业基地(中国医科大学南门东行五百米) | |
华中科技大学 | 武汉市解放大道1277号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 教学楼三楼大教室 | ||
3月18日 | 北京大学 |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8号北京大学医学部 | 逸夫教学楼221 | |
重庆医科大学 | 重庆市渝中区医学院路1号重庆医科大学主校区 | 就业指导中心会议室(学生二食堂顶楼) | ||
3月20日 | 中南大学 | 湖南长沙市桐梓坡路172号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 | 图书馆报告厅 | |
四川大学 | 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16号四川大学华西校区 | 临床新教学楼315 | ||
3月25日 | 深圳市 | 罗湖区田贝一路21号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 | 二楼201教室 | 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考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级别为B类的考生资格初审和面试。 |
考生的资格初审和面试地点原则上与其笔试地点一致,先初审后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请考生于3月6日16:00后在本通知下方查询。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考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级别为B类的考生将于3月20日后由专人通知替补初审和面试事宜,地点安排在深圳市,请注意保持通讯畅通。
二、考生报到注意事项
(一)考生需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缺一不可)报到。
(二)凡上午资格初审和面试的考生必须于当天上午7:30-8:00到达指定候考室报到,8:00开始抽签和资格初审,8:30正式开始面试;下午资格初审和面试的考生须于当天13:00-13:30到达指定候考室报到,13:30开始抽签和资格初审,14:00正式开始面试。未在指定时间内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初审和面试资格。
三、考生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一)考生资格初审须提供的材料
1、报名表
2、准考证
3、身份证(如遗失的,可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相应证明暂时代替,证明中必须包含本人照片,照片应盖骑缝章;考生面试入围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则必须提供身份证)
4、学历及学位证书或落款时间为2011年9月1日以后的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
5、与最高学历相对应的成绩单和毕业论文(2012年应届毕业生论文如没有的可不提供;如职(岗)位无要求研究方向的可不提供毕业论文)
6、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该表在资格初审时如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最迟应在办理备案手续时提供该表,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7、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8、职(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9、有以下情形的提供相应材料:
(1)岗位如要求大学英语四级、六级的,须提供大学英语四级、六级或八级考试合格证书或者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的成绩单。但在官方语言是英语的国家留学2年以上的留学生,报考具有大学英语四、六级要求岗位的,可不提供相关证书。
(2)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初审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初审;未毕业的,资格初审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录用手续。
(3)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初审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录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二)其他要求
1、请各位考生提前了解资格初审地点的具体位置,并在资格初审当天提早出发,早作准备,以免延误初审,被取消资格。
2、各位考生按抽签序号进行资格初审,所提供的初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
3、各位考生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报考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的,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并等候面试;
4、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录取手续前的考察、公示结果为准。
四、面试工作安排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请在指定侯考室等候面试。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由主考官提问问题,面试人员作答。答题时间限定为5分钟。面试采用百分制,由于临床医学类笔试采用120分制,故笔试类别为临床医学的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40%*100/12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除临床医学外其他笔试类别的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面试基本程序如下:
(一)面试由工作人员按顺序逐一引导考生进入考场面试。其他考生须在候考场静候。候考期间实行全封闭管理,考生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场。需上洗手间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离开的,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并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
(二)面试过程中考官不得询问考生姓名、职(岗)位号和考号等信息,考生在面试时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考官报告或透露姓名、职(岗)位号和考号等信息。
(三)所有考官的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有效分的平均分作为考生的最后面试得分。
(四)考生面试完毕,向考生公布当次面试成绩,并填写《面试成绩回执》交给考生。2012年3月28日后在我委网站公布所有面试人员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
(五)面试过程中如遇问题,由主考官组织在场考官、监督员当场议决,难以形成一致意见的,由主考官和监督员2人同时在场报经主管部门后处理。
五、其他事项
(一)请考生留意我委网站公告,以上安排如有变更,我委将及时通知。
(二)咨询电话:0755-25162401,0755-251622***。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