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选南山区第五届人大代表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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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6日发表
(2007年12月13日深圳市南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7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一条和《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第五十六条的有关规定,以及我区人大代表的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我区目前出缺的3个代表名额,分别在西丽新围选区、粤海武装部选区和桃源龙辉选区依法进行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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