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名违法人员被公开处理
2月3日上午,我市在鳌头镇新市场召开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人员公开处理大会,广州市林业局副局长孙金龙、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谭凯平以及镇村干部、群众400多人出席了公开处理会。
处理会上,市森林公安对7名涉嫌聚众哄抢、非法狩猎、滥伐林木犯罪嫌疑人执行刑拘或逮捕。2005年4月,犯罪嫌疑人胡某(鳌头丁坑村人)同黄茅村羊石等四个经济社签订一份承包山场种树合同,承包了位于羊石山场共2480亩山场准备种桉树,并在2006年11月初开始,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以每亩120元的价格雇请10多个外省民工进行砍木清山,并在2007年1月4日凌晨未经批准擅自放火烧山,被森林公安查获。经鉴定,鳌头镇黄茅村羊石山场砍伐清山的总面积为584.44亩,火烧面积为528亩,砍伐的总蓄积为440.78立方米。
胡的行为已涉嫌构成犯罪,2007年1月18日经市公安局批准,依法对胡某刑事拘留。
2006年10月中旬11月上旬,犯罪嫌疑梁某(良口米铺村人)伙同本村青年李某,出资100多元购买了鸟网和2台收录音机,摆放在胜塘村放田窿山场上,在林区用收录音机放鸟叫声音,共非法捕获野生斑鸠28只、灰头绿啄木鸟1只(斑鸠和灰头绿啄木鸟为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并拿到本村出售,每人分得人民币300多元。
梁、李两人的行为已涉嫌非法狩猎罪。2006年12月8日,梁某、李某两人被依法执行逮捕。
(新闻来源:从化市新闻中心 编辑:卓晓琳)